“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通知
关于在2018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校外培养基地、全体毕业生: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推进立德树人,培育先进典型,现决定在研究生中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评选范围: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在校期间担任校研究生会(副部长级及以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的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身心健康,道德品质优良,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知识运用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课程成绩全部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4)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三次一等学业奖学金;
(5)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过一等学业奖学金表彰,且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3篇SCI学术论文或1篇ESI(学校指定学科目录)论文,或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取得过专利(以上课题、论文等第一作者单位均应署名徐州医科大学)。
2.“优秀研究生干部”:
(1)在学期间,主动热心地为师生服务,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本职工作内取得良好成效,得到师生的普遍认可;
(2)注意品德修养,维护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对不良现象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在同学之中有较高威信;
(3)课程成绩全部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4)在校期间至少组织过1次研究生会校级活动或3次以上支部活动,或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层次大型活动,或获得过省级表彰(均指社会实践类活动或表彰)。
四、名额分配
(1) “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参照上一年度“优秀研究生”评奖情况,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当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2%;
(2)“优秀研究生”(博士)名额不超过2人;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届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
(4)“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可兼报。
四、评选工作要求
1.本次“优秀研究生”的申报和评定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院系、校外培养基地负责组织实施。
2.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申报和评定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3.整个申报和评定过程应“坚持程序、严格标准、统筹学科、公开公正”的原则,并综合科研论文、课题或奖项等的评定结果,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各评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和审核评优申报材料,并调查处理相关研究生的申诉和举报问题。
4.各院系审核“优秀研究生”申报相关证明材料后,将评选结果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并于6月28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附件二(电子版即可)发送至38762372@qq.com(请以院系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材料报送),联系人:李家圆。
5.“优秀研究生干部”相关材料(附件三、附件四)电子版以党支部为单位于6月26日前完成上报(不接受个人单独材料报送)。
附件:
研究生学院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