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