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6-02 10:12:5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相关省、市(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工学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