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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5-16 15:50: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校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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