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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7-04 17:07: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校中文全称为江汉大学文理学院,英文全称为College of Arts & Science of Jiang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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