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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6-30 09:11: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7〕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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