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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6-16 15:47: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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