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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发布于 2017-05-26 11:13:54

  一、学校全称:上海政法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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