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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12-26 10:54:00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于2018年实施提前招生。为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深化高校录取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对象及体检要求

1.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各类考生均可报考,所有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8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身高:女:1.63—1.72米,男:1.75—1.83米,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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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生计划以省考试院核定公布为准;2.原则上满足考生一志愿填报专业;3.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按照规定申请转专业。

三、报名方式及收费说明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jc.ncc.edu.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提前招生报名端口,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3)点击网上支付选项完成文化联考考试费的支付,即表示本次提前招生报名成功。凡符合我校文化联考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文化联考考试费。

3.收费说明:

(1)文化联考考试费为45元/人(语、数、外每科15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支付。

(2)我校普通类综合素质考核费为60元/人,艺术类专业加试(绘画基础:色彩+素描)费为60元/人,考生在到学校报到参加考试时现场缴纳。

四、考核办法

提前招生考核工作在省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联考+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具体如下:

1.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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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普通类的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形式,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艺术专业加试绘画基础。

2.考核分值:

(1)文化联考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满分为150分,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入总分: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

(2)综合素质考核分值为150分。普通类面试和艺术类专业加试均为150分。

3.考核时间及地点:

(1)文化联考: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在2018年3月19日进行,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

(2)综合素质考核:2018年4月21日,在我校晓庄校区(南京市和燕路462号)进行。考生需携带文化联考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缴纳费用,参加考核。具体名单和安排届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http://zjc.ncc.edu.cn)。

五、文化联考免考及照顾加分政策

1.文化联考免考政策

申请文化联考免考的考生须已办理2018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陆提前招网站报名成功。免考考生无需参加文化联考,但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原则上优先录取。具体免考考生类型、条件项及提交材料清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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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照顾加分政策(不同项可累计加分,相同项按最高加分计算)

具体照顾加分项及加分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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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免考及加分材料递交要求

(1)凡申请免考或加分的考生,根据清单要求,将相应材料于2018年3月5日前通过邮局EMS方式邮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614,电话82212183),并注明“提前招生报名材料”。

(2)考生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为了能够及时关注查收,可同时发送邮件至0383@njou.edu.cn告诉我们,邮件内容为“考生号,姓名,联系电话,免考类型(或加分项)”。

4.免考及加分材料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视为有效。如文化联考免考、照顾加分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考生 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

1.总分计算方法

(1)文化联考免考普通考生总分=综合素质成绩+照顾加分

(2)文化联考免考艺术类考生总分=综合素质(艺术加试)成绩+照顾加分

(3)非免考普通类考生总分=文化联考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4)非免考艺术类考生总分=文化联考成绩+综合素质(艺术加试)成绩+照顾加分

   2.划线原则

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文化联考免考普通考生、文化联考免考艺术类考生、非免考普通类考生和非免考艺术类考生四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联考成绩依次排序。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原则上100%录取。

(3)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4.录取流程

我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省考试院审核。预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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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  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新街口校区614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01

招办咨询电话:025-82212209   025-82212183   025-82212198

传真:025-84725070   

咨询QQ群:259823922

招生网址:zjc.ncc.edu.cn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171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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