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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8-03-05 16:00:00

(一)面向普高招生专业及计划(合计:1585人)


(二)面向中职和退役士兵招生专业及计划(合计:715人)


报名

(一)报名对象

       已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8年3月5日10:00至3月9日16:00,考生登陆http://gkbm.ahzsks.cn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三)志愿设置

       学院共设置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中职生须在同一个大类中选择专业)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测试

分类考试招生统一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二)测试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报名考生须参加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考试大纲见省考试院网站。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我院单列计划的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只要不低于全省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的60%就可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450分,合格分为120分。考试大纲另行发布。


3.面试

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2个专业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同时须参加该专业组织的单独面试。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男生身高172-186cm,女生身高162-176cm。面试满分为450分。

(三)免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免试和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相关文件执行。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并于4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寄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335112165@qq.com。

(四)成绩计算规则

分类招生考试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45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免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该项成绩统一按450分计);

中职毕业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免技能测试考生该项成绩统一按450分计);

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中职毕业生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普高毕业生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面试*50%


录取

(一)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二)经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免技能测试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考生进行分类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退役士兵计划实行单列,录取规则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时间安排


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全面落实“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550—3854616。

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收费标准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文件精神,参加我院分类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交纳120元报名考试费,缴费办法见网站公告。

(二)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三)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等,并开通了助学贷款的绿色通道,确保每位考生不会因学费问题而不能入学。


其他

(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二)所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颁发经教育部备案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六)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czc.net.cn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

邮编:2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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