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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8-02-28 17:00:00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校概况

我院创办于2003年6月,2009年以优秀等次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0年立项建设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4年12月以优秀等次通过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验收暨人才培养工作个性评估。2015年11月,成功立项为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2016年9月,成功立项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6月,学院成为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9000人,成教在籍生2000余人。

我院现开设35个专业,形成了农林园艺、建筑工程、机械制造、文化旅游、纺织服装、财经物流、电子信息、汽车工程、环境监测治理等服务区域支柱产业发展的专业群。现拥有央财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央财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6个,省级校企合作教育实践基地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4个,大学生创客实验室1个,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等12门,校企合作开发课程100余门。现有教职工近600人,拥有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战略新兴产业领军人物、省级教坛新秀、省青年优秀人才36人,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人。教师拥有国家发明专利12项、实用型专利70项,省部级以上教科研项目130余项,先后获得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8项。

我院遵循“勤学笃行,德技双馨”校训,践行“育人与就业结合,实践与理论并重,技术与人文融通”的办学理念,大力推行 “教学做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打造“人文导航、技术扬帆,文化育人、技能强人”的办学特色。我院是“安徽省创新创业示范校”,连续多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第三方评价机构麦可思公司发布的《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报告(2016)》显示,学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自主创业比例保持在5%左右。《报告》还指出,“本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基本实现了充分就业,且职业期待吻合度和就业现状满意度均较高,毕业生对就业的主观感受较好。”“从校友评价来看,本校毕业生对母校整体评价较高,说明毕业生在校期间有着较好的学习和生活体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包括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科类

计划数

备    注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其中:面向中职


合计



2600

1600

1000

退役士兵15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土木建筑

90

60

3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土木建筑

120

90

30

退役士兵3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年

土木建筑

30

30

0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土木建筑

90

60

30


560103

数控技术

3年

装备制造

50

20

30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装备制造

50

30

20

3D打印技术方向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装备制造

100

50

5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装备制造

50

30

20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装备制造

50

30

20

退役士兵3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装备制造

100

60

40

退役士兵3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年

装备制造

40

20

20


60060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3年

交通运输

80

30

50


510108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3年

农林牧渔

50

20

30


510202

园林技术

3年

农林牧渔

70

40

30


510107

园艺技术

3年

农林牧渔

50

30

20

都市园艺方向

520804

环境工程技术

3年

资源环境与安全

40

20

20

环境监测方向

590101

食品加工技术

3年

食品药品与粮食

30

30

0

食品营养与检测方向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3年

文化艺术

40

20

20

设计与陈列方向

5804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3年

轻工纺织

60

20

40

制版与工艺方向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旅游

70

30

40

高铁乘务方向40(面向中职40)

640105

酒店管理

3年

旅游

60

40

20


600302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年

交通运输

70

40

30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3年

公共管理与服务

30

30

0

养老产业经营管理方向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文化艺术

50

30

20

可选电脑艺术设计
  或广告设计与制作方向

690306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年

公共管理与服务

40

20

20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电子信息

40

20

2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电子信息

100

70

3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电子信息

190

120

70

大数据技术应用方向100(面向普高60,面向中职40)退役士兵3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电子信息

50

30

20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年

电子信息

100

60

40

退役士兵3

630302

会计

3年

财经商贸

150

90

60


630903

物流管理

3年

财经商贸

80

50

30


630701

市场营销

3年

财经商贸

160

120

40


630801

电子商务

3年

财经商贸

160

120

40


630804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年

财经商贸

60

40

20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 已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2. 报名时间: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5日10:00-9日16:00。

3. 报名办法: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4所院校。

4. 参加我院分类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交纳100元报名考试费。

二、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25日上午9:00—11:30。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中职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本学院内。

3.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考试”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试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试实施及相关考务工作按《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的通知》(皖招考〔2017〕12号)有关规定。

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办法,由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4月7、8日(职业技能测试)和4月15、16日(职业适应性测试)上午8:30开始测试

2.普通高中考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100分,测试内容为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基本的文化素养,职业倾向及特长等,以面试方式考核。

3.中职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技能相关知识,按对口专业分别测试,以面试方式考核。

四、“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免试政策

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3、4月24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5月1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5月30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4、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3日-4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5、根据我院各专业报考人数,专业之间计划可适度调整。即对填报的专业人数不到专业计划数的剩余计划可调剂到填报人数多的专业。

 第七章  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第八章  其 他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文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理科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住宿费为 800元/生/年(6人间),教材费按实际项目价格收取。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九章 附 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6-5283049  0556-5283080   0556-5283011

              13515563015

传真:0556-5283049   监督电话:0556-5283025

网址:http://www.aqvtc.cn/    邮箱:aqzsjyc@163.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柱山东路99号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24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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