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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生简章(快讯)

发布于 2017-12-27 15:58:00

一、学校概况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湖北省、武汉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8.6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

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高尔夫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医学院、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1个学院。拥有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点3 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类别4个(控制工程、教育、临床医学、艺术)和同等学力授权三个层次。涉及4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教育、理、工、医、管理、艺术等6大学科门类。有2个省优势特色学科群、5个省重点学科(含培育)、13个市重点学科、1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3个省研究生工作站。全校本科专业数71个。各类专业建设项目共计36项,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5个、省级战略新兴支柱产业建设专业项目9个、省级 “荆楚卓越人才”专业3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达1166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10人。学校有双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1人,楚天学者22人,“湖北产业教授”2人,武汉市创新岗位特聘专家3人,二级教授13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6人。多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湖北省教学名师、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20余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和“黄鹤英才(专项)计划”。

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7亿元。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有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机构及平台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市级科研机构、校级科研机构49个。拥有交叉学科研究院、武汉研究院、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系统生物研究院等海内外专家组成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平台。拥有院士专家工作站(环境与健康研究院)、武汉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可联合培养硕士、博士和博士后。承担纵、横向科研项目2100余项,项目计划及合同(协议)总经费达到3.88亿元,获省、市各类科研成果奖励135项。 《江汉学术》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优秀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和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图书馆建筑面积30850平方米,有26个阅览室,3000多个阅览座位。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21万册(件),中外文报刊2184种,中外文数据库156个,电子图书131万余种,电子期刊6万余种。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不断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坚持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人才,力争早日建成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二、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且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

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符合第4条规定和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要求。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我校工程硕士类别控制工程领域、教育硕士、艺术硕士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报名方式与全日制相同。

9.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2个硕士学位点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点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 网上报名

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9-10月。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研招网”报考须知。

现场确认

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1月,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底。

2. 复试:复试时间为2018年4月,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 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最短不得少于两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六)其它事项

1. 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 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7)84225801

电子邮箱:jw5804@jhun.edu.cn

3. 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以“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单位代码:11072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

邮政编码:430056               

联系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

传真电话:(027)84225310

网址:http://gs.jh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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