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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6-20 14:00:00

一、学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相关规定,结合各省市经济发展和学校专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制定和分配各省市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计划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2、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加分。对于上海考生,学校将在招生时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3、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科考生)或者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为序逐一比较安排(上海市和浙江省: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或生物)”的,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为序;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为序)。

4、按大类招生的新生原则上在进校第二学年选择具体专业。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统考成绩。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关注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信息。

(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7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在投档范围内,录取时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其中: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市实际情况,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含校内加分。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另有规定,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

(4)若我校在当地省市文理科均有艺术类招生计划,我校实行文、理兼收,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

(5)在安排考生艺术类专业时,我校实行分数(合成总分)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德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工商管理(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英语(国际贸易)(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英语(金融与投资)(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1]28号)、工商管理(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3]56号、沪价费[2003]70号)、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德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工程)(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14]14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55270799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55270716


十五、网址

http://zhaoban.usst.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困渠道。家庭困难的新生入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办理学费贷款。入学后,再根据该生具体情况给予减免、补助、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2017年招生优惠政策:

上海考生以录取阶段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我校,进入我校投档名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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