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7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规范管理,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考生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如生
副组长:何道宁
成员:赵俊峰 王洪仁 陈华宏 周桥 唐湘 康剑 齐礼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宣传组、招生录取组、服务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财务工作组、纪检督察组。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四、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填报我院单招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0日至4月5日
2.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教育考试院信息港考试报考平台(www.hneao.cn/ks)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后提交。
3.报名资格确认
报名日期截止后,学院将通过院招生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名单。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应于规定日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办办理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的考试大纲范围执行,由学院单独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分值为120分,数学分值为120分,英语分值为60分。
曾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成绩合格,有合格证明的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所有考试合格和获免试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以50分计入总分,不合格的以零分计入总分。
(二)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品德、语言能力、性格倾向、沟通能力、职业倾向和潜能等。
所有考生都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按实际成绩计入总分。
(三)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的最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个部分。各占50分,合计100分。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9日
具体安排以当日学院公示为准。
2.考试地点: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根所考生报名情况,如确有需要,将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程序另设考点。
(五)其它事项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1.录取原则:一个是从高分到低分。二个是按类别录取,就是说根据实际参考的应往届普高生、中职生人数分类别录取,要保证各个类别的录取比例相同,即,应届高中生、往届高中生、中职生的录取率相同。
2.录取办法:按专业大类结合专业志愿顺序,依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4.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15日-4月21日在我院招生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于5月上旬到学院招生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
八、工作程序
九、相关事宜
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7年8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5557888、55557811(传真)
联系人: 石鑫
邮 编: 411100
网 址: http://www.hngeelyedu.cn
地 址: 湖南省湘潭市九华国家级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