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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

为扩大我校办学规模,加大招生工作力度,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学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13]70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17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兆东、钟世新

常务副组长:蔡 田

副 组 长:王智勇、伊宏伟、刘 辉、赵 凯、曹丽萍、

方 鹏、韩 军

成 员:秦鹤鸣、杨继红、张 磊、张延平、刘刚伟、

姜桂红、孙 鹏、王 为、信 海、魏 松、

窦 红、相关二级学院的院长、书记

办公室主任:蔡 田(兼)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宣传、协调和监管整个单独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单独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审定上报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实施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考务组、安全保障组、纪检监察组、招生录取组。

各组工作职责

(一)单独招生考务组

组 长:曹丽萍(兼)

常务副组长:王 为

负责组织考场安排、监考等考务工作。

(二)安全保障组

1、宣传报道组组长:赵 凯(兼)

负责招生宣传,广泛发动师生共同宣传以及对本次考试的相关系列报道。

2、网络组组长:蔡 田(兼)

常务副组长:张 磊

负责对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网络安全与保障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提前做好应急的维修准备和应急的设备准备,充分保证录取数据的安全。

3、保卫组组长:方 鹏(兼)

常务副组长:张延平

负责考试、录取场地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车辆疏导安置工作。

4、后勤组组长:方 鹏(兼)

常务副组长:刘刚伟

负责供电、通讯、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网络、电源、电话正常运转。

5、医务组组长:蔡 田(兼)

常务副组长:姜桂红

负责为考生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凡有考生前来就诊一律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救治。

6、财务组组长:刘 辉(兼)

常务副组长:孙 鹏

负责报名费等费用收缴工作。

7、接待组组长:伊宏伟(兼)

常务副组长:魏 松

负责接待上级领导。

8、志愿者组长:方 鹏(兼)

常务副组长:信 海

负责组织安排志愿者做好接待引领工作。

(三)纪检监察组

组 长:赵 凯(兼)

常务副组长:杨继红

负责监督、检查单独招生工作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

(四)招生录取组

组 长:蔡 田(兼)

常务副组长:秦鹤鸣

1、负责考生报名软件系统开发工作;

2、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工作;

3、负责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招生考试方案制定及单独招生申报工作;

4、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5、组织考生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及准考证打印工作;

6、负责单独招生录取及备案工作;

7、负责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工作;

8、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总结的撰写,并上报到省教育厅。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学费生/年科类高中生中职生单招总计划
应用电子技术4800理科、中职404080
移动通信技术4800理科、中职20406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4800理科、中职404080
电气自动化技术4800理科、中职10405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800理科、中职104050
工业设计5000理科40
40
数学教育3000理科20
20
生物教育3000理科20
20
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3000理科20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4800理科、中职203050
物联网应用技术4800理科50
50
信息安全与管理4800理科50
50
保险4800文理兼招20
20
市场营销4800文理、中职303060
电子商务4800文理、中职303060
社区管理与服务4800文理兼招20
20
物流管理4800文理兼招50
50
会计4800文理、中职404080
语文教育3000文科20
20
文秘4800文理兼招30
30
新闻采编与制作4800文理兼招30
30
艺术教育(书法方向)4800文理兼招30
30
英语教育3600文理兼招20
20
商务英语4800文理兼招10
10
旅游英语4800文理兼招20
20
应用日语4800文理兼招20
20
应用韩语4800文理兼招15
15
空中乘务5000文理、中职303060
动漫制作技术5000文理兼招10
10
艺术设计5000文理兼招10
10
音乐教育4100文理、中职103040
美术教育4100文理、中职103040
体育教育3600文理兼招10
10
健身指导与管理4800文理兼招30
30
学前教育4100文理兼招20
20
合计

8554201275

注: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符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2、考生均需参加辽宁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在学校所设置的单招专业中可同时选择3个顺序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可以网上报名:要求考生通过学校网站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也可现场报名:到铁岭师专招生处(行政楼101办公室)现场报名。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高中教导处查询。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30日中午12点截止。

3、报名网址:http://www.tlsz.com.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4、考试费:考生需交报名考试费。交费方式有两种形式:

(1)考生到铁岭师专财务处现场缴纳报名费。交费日期截止至4月3日下午15点;

(2)考生通过铁岭师专网上缴费系统缴纳报名费。缴费网址为:http://60.18.244.219/,具体缴费方法:详见缴费管理系统页面中系统公告里面的“铁岭师专支付宝网上缴费使用说明”,登录方式:优先选择身份证号登录。如使用用户名登录,用户名为:考生号,密码为:考生号。

5、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缴费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资格终审。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4月1日至2日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tlsz.com.cn)。

6、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发放准考证。

7、资审合格的考生将于2017年4月8日到铁岭师专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7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事项
3月13日-3月30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3月31日省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审
4月1日-4月2日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月1日-4月3日考生缴纳考务费
4月3日-4月6日打印领取准考证
4月8日组织考试
4月9日-4月10日评卷、汇总成绩
4月11日-4月12日成绩公示考生成绩查询
4月13日整理录取数据
4月14日录取,公布预录取结果

五、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普通高中生考试科目: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0分。试卷由铁岭师专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并按省招考办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⑴文化课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方式,语文、数学各150分,满分300分;

⑵综合素质测试:采取对考生行为评价和面试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

⑶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成绩三部分组成;

2、中职生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满分为400分。试卷由铁岭师专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并按省招考办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⑴文化素质:采取笔试方式,语文、专业综合各150分,满分300分;

⑵职业技能:采取对考生行为评价和面试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

⑶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成绩三部分组成;

3、报考订单班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高中生)和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生)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成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

4、考试时间:2017年4月8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类别
2017年4月8日9:00-11:00文化课考试(笔试)高中生
文化素质(笔试)中职生
13:30-17:3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高中生
职业技能(面试)中职生

5、考试地点: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黑龙江路45号)

六、录取工作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普通高中生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1)单独面向理科考生招生的专业看数学成绩;(2)单独面向文科考生招生以及文理兼招专业按语文成绩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

2、中职考生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同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5、发放录取通知书。

6、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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