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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6-06-06 18:31:48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与安徽行政学院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安徽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单位。自1983年承担专科学历教育及对外合作办学任务以来,学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开展教学培训、科研咨询、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为建设我省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培养一大批“经管类、地方性、应用型”专业人才作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公务员的摇篮”、“企业家的摇篮”。

学院坐落在安徽省会合肥市,校园占地面积800亩,校舍面积25万多平方米。现有专职教师500余人,正、副教授200余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20多人。教学设施完备,生活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

一、学校全称: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类型:省政府直属公办高等学校

四、办学详细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中校区);合肥市东流东路1号(东校区);合肥市望江西路557号(西校区)。

五、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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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六、职业技能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名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达到文化素质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名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报名普通高考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职业技能测试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测试内容:英语听说表达的基本能力。

(2)测试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300分。

2、普通文理类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测试内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

(2)测试形式:会计专业采用手工模拟,时间120分钟,满分300分。旅游管理专业采用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30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测试内容:英语听说表达的基本能力。

(2)测试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300分。

2、普通文理类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测试内容:本专业学习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社会时政方面的基本常识。

(2)测试形式: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300分。

(三)“校长推荐”考生的测试

经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推荐方法见《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分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即可录取。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

现场确认:4月8日8:30—17:00。

测试:4月9日—10日。其中笔试、手工模拟:4月9日9:00—11:00,面试:4月9日9:00开始。

2、地点:

中校区(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面试、手工模拟。

西校区(合肥市望江西路557号):笔试。

3、测试费:100元。

(五)专业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普通高中考生根据报考的第一专业参加相应的测试)。中职考生可以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七、录取规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成立分类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普通文理类专业高中考生、普通文理类专业中职考生三个类别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分数线。

2、分批录取。第一批:经“校长实名推荐”,且“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第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第三批:普通文理类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

3、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依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对于未能录取在专业志愿的考生,若同意专业服从,在其他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服从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5、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七天。

6、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7、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八、其他事项

1、中外合作培养专业是我院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与英国南安普顿索伦特大学开设的专本连读项目,学生从我院毕业后,根据本人意愿,雅思成绩合格的学生可继续出国攻读学士学位。因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学费(13500元/年)相对于其他专业(3500元/年,3900元/年)较高,考生应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谨慎填报。

2、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分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

4、对在分类招生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我院将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录取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学籍。

5、学院纪检部门对分类招生过程实施全面监督,监督电话:0551-63475329。

6、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ahsa.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jwc.ahsa.edu.cn/zsxx/

电子邮件:zhaosheng@ahsa.edu.cn

咨询电话:0551-63416853,63415915

学院招生手机网站:msite.eol.cn/960/index.shtml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邮政编码:23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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