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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相关问题汇总

发布于 2016-05-25 16:26:27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相关问题汇总

  2016年上海自主招生即将来开帷幕,最近很多同学都在询问有关于2016年上海自主招生报名及单招考试的问题。因此,单招网精心将2015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章程分享给同学们做参考用,相信能够帮到同学们。(查看2016年具体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招生层次 高职

  五、招生计划

  专业类别专业代号专业(专业方向)名称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退役士兵艺术类31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方向)1623032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16//33艺术设计(时尚产品设计方向)18//34广告设计与制作1825非艺术类01报关与国际货运155102电子商务105/03国际商务188/04会计2210105酒店管理(国际品牌酒店管理方向)108/06连锁经营管理10//07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方向)125/08护理3512/09护理(涉外护理方向)/10/10护理(母婴护理方向)1512/11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与医疗文秘方向)188/12计算机应用技术(医疗卫生信息化方向)178/1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010/1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128/15新能源汽车技术128/16数控技术915117建筑工程技术203/18建筑工程管理(工程招投标方向)123/19建筑工程管理(BIM项目信息化管理方向)123/20工程造价3510121建筑装饰工程技术92/合 计39115712备注:①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②填报志愿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专长选择填报1至4个专业,但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③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的校测科目为“素描”、“色彩”;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的校测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

  六、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67号)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015年我校依法自主招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但从就业角度考虑,“护理”、“护理(含涉外护理、母婴护理方向)”专业适合身高1.58米及以上,并且身体无缺陷的女生报考;“酒店管理(国际品牌酒店管理)”专业适合男生身高1.68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米及以上,并且身体无缺陷的考生报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二)报名办法

  所有符合条件的高中生和三校生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1)考生先于2015年2月11日9:00至2月13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信息并填报志愿,同时点击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2)网上报名成功且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须于2015年3月6日或3月7日9:00-15:00到本校(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

  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须携带:①网上报名流水号;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户籍地址信息所在页及本人信息所在页共2页)或户籍证明(原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学历证明[应届生带学籍所在学校证明(原件)、历届生带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同照片3张;⑥报名测试费:报名费14元/人,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素描”、“色彩”)测试费50元/科,其他科目测试费26元/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共需114元,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共需40元;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共需140元,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共需66元)。此外,符合市教委加分规定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其他信息若有误可以更改。

  根据规定,除符合条件的三校生[含应、历届三校生,其中非本市户籍三校生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须提供能在沪报考普通高校的证明(原件)]外,其他考生须先参加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并由接受报名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做好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后方可报名参加本市2015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七、填报志愿

  2015年我校依法自主招生共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调剂其他专业选项。考生在填报本校志愿时可根据自己的爱好、专长选择填报1至4个专业(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并对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类别专业之间不予调剂)进行表态。

  八、免笔试政策(各专业免笔试录取人数不超过其公布计划数的50%)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予以录取: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两次获得或毕业学年期间获得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3)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足球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4)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在235分(含)以上者。

  (5)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全部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在780分(含)以上者。

  (6)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三级证书者。

  (7)获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或北京舞蹈学院颁发的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十级(含)以上证书者。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本校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或证明对口,可免笔试、经面试予以录取: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2)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者。

  (3)获得国家卫计委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成绩合格证明”者。

  (4)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

  (5)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METS三级证书者。

  3、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本校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中的任意一张证书对口,可免笔试、经面试予以录取:

  (1)获得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并在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非毕业学年期间获得一次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获得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二级证书者。

  (3)获得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并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或个人全能三等奖者。

  (4)获得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METS二级证书者。

  (5)获得两张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者。

  (6)获得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并获得两张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者。

  说明:①符合以上“免笔试政策”规定的考生须于2015年3月1日9:00-15:00将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交本校审核并参加本校组织的面试(参加面试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及网上报名流水号),过时不予受理。②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并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录取。③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但面试不合格的考生,若参加依法自主招生测试后合成总分达到相关专业类别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取得优先录取资格。

  九、优先录取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合成总分达到相关专业类别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可优先予以录取: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非毕业学年期间获得一次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全部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在720分(含)以上者。

  (3)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二级证书者。

  (4)获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或北京舞蹈学院颁发的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八级或九级证书者。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本校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对口,并且合成总分达到相关专业类别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可优先予以录取:

  (1)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或个人全能三等奖者。

  (2)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METS二级证书者。

  (3)获得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者。

  3、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本校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中的任意一张证书对口,并且合成总分达到相关专业类别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可优先予以录取:

  (1)获得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并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或个人单项二等奖者。

  (2)获得两张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者。

  (3)获得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并获得中国工程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试”二级(含)以上证书者。

  (4)获得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并获得全国CAD应用培训网络工程设计中心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证书者。

  (5)获得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并获得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或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颁发的专业证书者。

  说明:①符合以上“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在本校公布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后将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本校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将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不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经审核符合以上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取得优先录取资格。

  十、测试及录取(符合本校免笔试条件并面试合格的考生除外)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和信息科技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按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的标准对考生的各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进行折算。

  2、考生另须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校测,校测科目分别是: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为“素描”、“色彩”,满分均为100分;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为“信息技术基础”,满分100分。

  3、录取规则:

  ①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分专业类别,首先按合成总分(合成总分=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校测成绩×3+符合市教委规定的加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然后先录取符合本校“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的线上考生,再依据考生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专业优先”原则录取其他线上考生。

  ②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在同一志愿范围内,分专业类别依据考生的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不低于相应专业类别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最低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专业计划以“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③同分情况下按语文、外语、数学、信息科技、思想政治顺序依次比较单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④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且合成总分达到最低调剂录取分数线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合成总分不达最低调剂录取分数线的则予以退档。

  (二)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1、考生必须参加依法自主招生院校联合命题的统一入学测试,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50分。

  2、考生另须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校测,校测科目分别是: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为“素描”、“色彩”,满分均为100分;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为“信息技术基础”,满分100分。

  3、录取规则(按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两类生源分别进行录取):

  ①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分专业类别,首先按合成总分(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测成绩+符合市教委规定的加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的最低录取资格线不得低于相同专业类别三校生的最低录取资格线),然后先录取符合本校“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的线上考生,再依据考生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专业优先”原则录取其他线上考生。

  ②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在同一志愿范围内,分专业类别依据考生的入学测试成绩(不低于相应专业类别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最低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专业计划以“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③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入学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④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且合成总分达到最低调剂录取分数线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合成总分不达最低调剂录取分数线的则予以退档。

  说明:校测和统一入学测试的日期均为2015年3月14日,地点均在本校(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十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①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②“护理”、“护理(含涉外护理、母婴护理方向)”、“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5000元;③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3000元。

  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300元。

  十二、毕业发证

  对取得正式学籍且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十三、资助学生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联系电话

  十六、其他须知

  1、学校网址

  2、学校将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组织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校开展新生教育。

  3、艺术类专业和“建筑工程管理(BIM项目信息化管理)”专业新生9月份正式入学时需自备笔记本电脑。

  4、9月份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5、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6、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7、本简章由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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