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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3-05 16:13:0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具有综合素质高和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组织开展单独招生,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对象及条件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 。未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科类学制学费(年)1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100文理兼招三年53002汽车电子技术50文理兼招三年53003道路桥梁工程技术100文理兼招三年53004市政工程技术50文理兼招三年53005工程造价(公路及市政工程)50文理兼招三年47006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50文理兼招三年53007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00文理兼招三年53008物流管理100文理兼招三年47009软件技术50文理兼招三年530010通信技术50文理兼招三年530011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100文理兼招三年530012模具设计与制造50文理兼招三年530013建筑工程技术50文理兼招三年530014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0文理兼招三年530015空中乘务100文理兼招三年5300合计1050注: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符合如下条件:1、女生身高在163-172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5-183CM之间。2、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4、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专业加试合格后需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学生入学后,经有权部门批准后需另交特色技能培训费。三、报名及交费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通过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njci.edu.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2、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5日—1月20日。3、报名考试费:(1)文化联考费用45元(15元/科),网上报名时网上支付;(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费60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参加专业加试需另交加试费120元/生,考生可在考试前在学院招生网网上支付或到校现场缴费。4、志愿填报: 考生在同一科类内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该专业的录取。5、报名程序:(1)考生本人登录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按流程报名,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合测试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招报名成功。(2)申请文化基础免考的考生需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5年3月15日前通过邮局EMS寄至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公示。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学院网站,查看材料寄达情况和审核结果。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24日-26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复核。四、考核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表。 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面试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80分,B级60分,C级40分,D级20分。2、面试由学院根据专业学习需要制定并组织,主要考核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心态、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内容为:语言表达,口齿音色、语态语言、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器材自备)。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同分考生均纳入面试范围。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名单单独确定。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分值为300分,合格线为150分。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分值为300分,合格线为180分。3、考核时间和地点(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30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时间安排在4月24日-26日。相关要求可到学院招生网查看。中国高校之窗五、文化基础考试免考政策: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3A1C等级的考生可凭《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申请文化基础测试免考。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按2014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可凭《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和获奖证书申请文化基础测试免考.3、文化基础测试免考的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240分)计入总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按等级加分计入总分,同时必须参加职业综合素质考试。4、文化基础测试免考的考生在4月24日-26日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须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的原件交学院审核。考生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具有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特长的考生20名。1、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项目人数体育特长生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网球20注: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2、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根据安排提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安排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3、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符合我院单独招生报名条件且资格考试通过的考生,可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考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专业加试),如同一专业超过3人,按面试成绩确定。加试未通过的考生,正常参加其他专业的相关考核。七、校长推荐生的选拔1、学校资质:江苏省内三星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2、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2B2C及以上。3、计划安排:不超过单独招生总计划的15%。4、实施程序:中学申请---我校评审---校长推荐---我校审核公示---职业综合素质考试---预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八、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 = 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 附加分。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文理兼招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分别划线。2、录取原则(1)总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2)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者,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3)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计分,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4)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校长推荐生按校长推荐制政策录取。3、附加分:(1)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且获得地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等表彰奖励,报经省招委会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10分投档。(3)高中阶段有发明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4)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推荐的考生加10分投档,每单位限推荐一名考生。(5)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6)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7)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加分:取最高的四门加分,每一个A级20分、B级10分。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只填申请表),通过邮局EMS于2015年3月15日前寄至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24日-26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以上加分,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5、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6、预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7、如加分、免考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九、日程安排 时间内容1月5-15日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1月15-20日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njci.edu.cn)。3月15前免试申请、附加分材料寄送及资格审核3月23日前文化基础考试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3月30日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4月21日前学院招生网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职业综合素质考试(专业加试)安排4月24-25日空中乘务专业加试、体检4月26日职业综合素质考试4月28日前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名单4月29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4月30前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5月1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十、监督机制1、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生检举电话:025-86115885      邮箱:njcijw@163.com2、成立由相关部门、专职教师和企业代表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十一、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2012年33号令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十二、相关事宜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十三、本招生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十四、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njci.edu.cnE-mail: DZ1152@njci.edu.cn学校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 邮政编码:211188咨询电话:400-115-1152  86115806    86115860(传真)联 系 人:刘老师 曹老师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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